青少年儿童弱视

  什么是弱视?
  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等异常视觉经验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正常儿童,且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称为弱视。不同年龄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年龄为3~5岁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0.5,6岁及以上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0.7。弱视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视功能的眼病,如不及时治疗可引起弱视加重,甚至失明。

 

  弱视的分类
  1、斜视性弱视
  发生在单眼,患儿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常见于四岁以下发病的单眼恒定性斜视患儿,其由于大脑皮质主动抑制斜眼的视觉冲动,长期抑制形成弱视,视觉抑制和弱视只是量的差别,一般为斜眼注射时可以解除抑制,而弱视则为持续性视力减退。斜视发生的年龄越早,产生的抑制越快,弱视的程度越深。
  2、屈光参差性弱视
  因两眼不同视,两眼视网膜成像大小清晰度不同,屈光度较高的一眼黄斑部成像大而模糊,引起两眼融合反射刺激不足,不能形成双眼单视,从而产生被动性抑制,两眼屈光相并300度以上者,屈光度较高常形成弱视和斜视。以至被动性和主动性抑制同时存在。弱视的深度不一定与屈光参差的度数有关,但与注视性质有关,旁中央注视者弱视程度较深,这类弱视的性质和斜视性弱视相似,是功能性的和可逆的。临床上有时也不易区分弱视是原发于屈光参差,还是继发于斜视,此型如能早期发现,及时配戴眼镜,可以预防。
  3、屈光不正性弱视
  多为双眼性,发生在高度近视、近视及散光而未戴矫正眼镜的儿童或成年人,多数近视在600度以上,远视在500度以上,散光≥200度或兼有散光者。双眼视力相等或相似,并无双眼物像融合机能障碍,故不引起黄斑功能性抑制,若及时配戴适当的眼镜,视力可逐渐提高。
  4、废用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
  在婴儿期,由于上睑下垂,角膜混浊,先天性白内障或因眼睑手术后遮盖时间太长等原因,使光刺激不能进入眼球,妨碍或阻断黄斑接受形觉刺激,因而产生了弱视,故又称遮断视觉刺激性弱视。
  5、先天性弱视或器质性弱视
  由于出生时黄斑出血,导致锥细胞排列不规则,在婴儿出生后双眼形成以前发生,因而预后不好。有些虽然视网膜及中枢神经系统不能查出明显的病变,目前仍认为属器质性病变,因现有检查方法不能发现,此型为恒定性弱视,治疗无效。  斜视的危害
  首先是外观的影响。从外观上看,当患儿的一只眼睛正视物体时,另外一只则不能正视,因此给人一种不协调的感觉。这也是使患者就医的主要动机。
  更重要的是,小孩斜视影响双眼视觉功能,严重者没有良好的立体视力。立体视力是只有人类和高等动物才具有的高级视觉功能,是人们从事精细工作的先决条件之一。如没有良好的立体视觉,在学习和就业方面将受到很大的限制。
  大部分小孩斜视患者都同时患有弱视。由于斜视患者长期一只眼注视,另一只眼将造成废用性视力下降或停止发育,日后即便戴合适的眼镜,视力也不能达到正常。
  在儿童时期患上斜视还会影响全身骨骼的发育,如先天性麻痹斜视的代偿头位,使颈部肌肉挛缩和脊柱发生病理性弯曲,及面部发育不对称。


  弱视的治疗方法
  消除抑制,提高视力,矫正眼位,训练黄斑固视和融合功能,以达到恢复两眼视功能。弱视的治疗效果与年龄及固视性质有关,5~6岁较佳,8岁后较差;中心固视较佳,旁中心固视较差。
  主要是通过精细、刺激等疗法,使视力增强。
  常用遮盖法、精细目力训练(如串珠、插板、多媒体弱视训练)、弱视治疗仪(如脉冲红光疗法、后像灯)、综合疗法等方法治疗。
 
  注意!弱视治疗的黄金时期
  儿童视力发育逐步成熟,关键期在0-3岁,敏感期为0-12岁。
  注意!这也是弱视治疗效果的最佳时期,弱视只能在敏感期才能治愈。
  年龄越小,弱视治疗的效果越好,不仅疗程短,而且治愈率高。
  成年之后,弱视治愈没有多大希望。
  弱视的治疗效果越早越好,治疗年龄不超过12岁。